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八部门共同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
摘    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为了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的资源共享,全面、科学地反映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效能,2004年11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八部门共同印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

关 键 词:《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 中国 信息发布范围 信息种类 发布形式 法律责任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