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兽药 保障畜产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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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合理使用兽药 保障畜产品安全[J].中国兽药杂志,2009,43(3):4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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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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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不使用过期和淘汰的兽药
凡规定有效期的兽药,期满后,效价即降低或失效。不同的兽药有不同的有效期,例如硫酸抗敌素注射液、汞撒利茶碱注射液、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麦角流浸膏、淀粉酶等有效期为1年。在使用中,要注意兽药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凡过期者不得使用。为了保证畜禽用药安全,早在1982年原农牧渔业部曾以(82)农(牧)字第83号文件,列指了被淘汰禁用的兽药品种共100余种,继续使用这些已淘汰的兽药,不但影响畜禽疫病防治的效果,而且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兽药使用者要掌握哪些药是已被淘汰品种,不要使用这些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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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兽药品种 畜产品安全 合理使用 畜禽疫病防治 保障 复合维生素B 硫酸抗敌素 有效期 |
收稿时间: | 2009/3/19 0:00:00 |
修稿时间: | 2009/3/19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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