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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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7年1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麦大会常务委员会纪二十五次会议于1997年1月22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珍贵的自然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扶危野生动植物物件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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