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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发布农药广告的新要求本刊讯2015年12月24,国家工商总局宣布新版《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将于2月1日起施行,规定未经国家批准登记的农药不得发布广告。农药广告内容应当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说明有效率,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等内容。新《标准》要求,农药广告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农药进行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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