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动态信息
摘    要:正发布农药广告的新要求本刊讯2015年12月24,国家工商总局宣布新版《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将于2月1日起施行,规定未经国家批准登记的农药不得发布广告。农药广告内容应当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说明有效率,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等内容。新《标准》要求,农药广告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农药进行功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