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定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明确了设立国家湿地公园必须具备的七个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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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绿文.新修定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明确了设立国家湿地公园必须具备的七个条件[J].国土绿化,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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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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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有效保护湿地资源,近日国家林业局重新制定印发了《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公顷,湿地率不低于30%。明确了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必须具备的七个条件,以及九种禁止行为。该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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