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出现亏损及债务时,所有成员都需要分担吗? |
| |
引用本文: | 刘华彬.合作社出现亏损及债务时,所有成员都需要分担吗?[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9(6):72-72. |
| |
作者姓名: | 刘华彬 |
| |
作者单位: | 《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 |
| |
摘 要: | 答:合作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在合作社有盈余时享有分配的权利。同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面临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有的年度可能会出现亏损,这时所有成员都有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的义务。
|
关 键 词: | 合作社 亏损 债务 自然风险 市场风险 国家财政 经营主体 公积金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