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若干问题的探讨——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 |
| |
引用本文: | 陈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若干问题的探讨——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9(6):65-67. |
| |
作者姓名: | 陈俊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
| |
摘 要: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在第一、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2018年,农业农村部又开展了第三批试点工作,浙江省宁波市被确定为第三批试点单位,也是首批整市试点单位,将在巩固完善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深化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探索股权权能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作进一步深化。笔者对宁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调研,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思考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
关 键 词: | 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 宁波市 浙江 村级集体经济 试点单位 农村改革 经济制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