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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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政策指南为了支持饲料工业的发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饲料的征免增值税范围,加强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卜opI39号文件对(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1号)中饲料注释的修订及饲料免征增值税的管理办法明确如下:增值税部分的饲料范围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糖教、酒精、油饼、骨粉、鱼粉、饲料级磷酸氢钙。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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