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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问责新政
摘    要:云南省日前出台实施《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办法》,个人或单位举报相关部门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经查实的,相关责任人将被问责。该办法分别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7种情形、执法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8种情形。明确要予以问责,其他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同样视情形实施问责。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未对当地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考核评议.未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关 键 词:食品安全监管  云南省  食品安全工作  工作人员  执法人员  监管职责  监管部门  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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