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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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东来 李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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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石家庄05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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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保护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于2008年11月26日以第16号部长令发布了《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1月1日施行。这对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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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兽药管理条例》 动物病原微生物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微生物菌 保藏 《动物防疫法》 法律法规 农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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