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区林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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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怀毅,潘子凡.集体林区林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探索[J].林业工作研究,2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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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怀毅 潘子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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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三明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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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年4月22日,国务院批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将三明集体林区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回顾过去的20年,三明市始终坚持从集体林区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林业改革与发展这个主题,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相应推出切合时代要求的改革试验项目,持续不断地展开实践探索,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如从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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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业改革 集体林区 股份合作制 人民政府 农村改革 试验项目 三明市 福建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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