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河北省植物检疫工作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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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玉芬,张彦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河北省植物检疫工作的探讨[J].河北林业,2010(3):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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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玉芬 张彦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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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石家庄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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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检疫工作的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在保证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确立林地附着物的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与林地使用权的独立地位,使其与集体林地所有权分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我国林业体制机制的一次重大调整,将有助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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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植物检疫工作 集体林权 制度改革 河北省 林地使用权 有害生物防治 林业体制 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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