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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知识问答(续)
摘    要:13.什么叫“高度自治”?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自治权?“高度自治” 即充分自主地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不受干预性.中央不干预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内的事情;二是决定效力的终极性,在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自治权范围内的问题具有作出终极决定的权力,无需中央批准;三是行使职权手段的可选择性,特区政府可在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自己行使职权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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