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土耳其国家的水费征收标准
引用本文:马启祥.土耳其国家的水费征收标准[J].灌溉排水学报,1992(2).
作者姓名:马启祥
作者单位:河南省水利厅
摘    要:<正> 土耳其国家的水费对不同的灌溉作物、不同的灌溉季节、以及不同的灌溉地点执行不同的征收标准,即使在同一地块同一年内同时种植或连续种植几种作物,其水费也分别征收区别对待。排水工程的运行维修费用不考虑作物种类和实际收获,另行标准。 土耳其国家水费标准包括一般规定,减免规定和特殊规定三部分,共31条。 一、一般规定 1.灌排工程的运行维修费用和工程折旧费用分别计收,其征收额度决定于作物种植的经济效益,并根据灌溉季节,灌溉地点和灌溉方式又分五个等级。运行费用中一等收费最低,在灌溉作物中又以谷物类收费最低,豆类比谷物类高64.23%、棉花比谷物高140%,而香蕉则比谷物高662%。五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