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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村干部本为集体牟利却为自己获刑
引用本文:史军伟,王辉,王亚超.只因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村干部本为集体牟利却为自己获刑[J].河南农业,2005(2):48.
作者姓名:史军伟  王辉  王亚超
摘    要:只要是违法犯罪的事,不管出于什么动机,都不要去做,以身试法终要被法律制裁。这天,汝阳县的—位农村党员干部,为了集体利益非法买卖起爆炸物.近日与宝丰县的同案犯一起被宝丰县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关 键 词:买卖  爆炸物  判处  法律制裁  有期徒刑  法院  集体  村干部  农村党员干部  宝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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