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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作者姓名:李德勇
作者单位:江苏连云港新浦区岗埠农场46号律师所
摘    要:案例:2001年,村民王守田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王守田承包村里15亩土地,承包期为30年,每年交承包费1200元。2009年王守田因车祸死亡,其妻宋某继续经营这块土地。村委会以王守田去世,合同自动终止且宋某并非土地承包人为由,要求收回那15亩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这15亩土地吗?

关 键 词:土地承包经营权  承包合同  村委会  合同约定  承包期  承包费  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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