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动物疫病防治员和动物检验疫员实行强制持证上岗之后:家畜繁殖员今后须持证上岗河北基本成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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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学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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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畜牧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专门从事家禽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繁殖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规定,由河北省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032)组织实施的河北省家禽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于8月18-22日在唐山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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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畜繁殖 动物疫病防治员 河北省 持证上岗 动物检验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畜牧兽医行业 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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