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部分农药产品申报登记时的最低含量要求
引用本文:傅桂平.部分农药产品申报登记时的最低含量要求[J].农药科学与管理,2009,30(9):16-18.
作者姓名:傅桂平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北京,100125
摘    要:根据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2007年联合颁布的946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已对有效成分含量范围作出具体规定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即企业在申报相应的农药产品登记时,含量不能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含量。由于最近制定的农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数量较多、涉及的农药品种已达80多种,有关企业对此也不十分清楚.

关 键 词:农药产品  申报登记  低含量  有效成分含量  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  国家发改委  产品登记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