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制度
引用本文:崔野韩,陈如明,李昌健. 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制度[J]. 世界农业, 2001, 0(9): 36-38
作者姓名:崔野韩  陈如明  李昌健
作者单位:1.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2.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摘    要:一、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有较长的历史和比较成熟的制度。1930年5月23日美国出台了植物专利法,将无性繁殖的植物品种(块茎植物除外)纳入了专利保护范围。1970年美国国会颁布了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并于1971年实施。美国于1983年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1994年国会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修订案,并于1999年2月22日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 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植物专利保护无性繁殖的新品种,但不包括块根、块茎植物;另一…

关 键 词:美国 植物品种 新品种 保护制度 审查制度

Test Institution of Plant New Varieties Protection in US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