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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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野韩,陈如明,李昌健. 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审查制度[J]. 世界农业, 2001, 0(9): 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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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野韩 陈如明 李昌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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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2.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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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有较长的历史和比较成熟的制度。1930年5月23日美国出台了植物专利法,将无性繁殖的植物品种(块茎植物除外)纳入了专利保护范围。1970年美国国会颁布了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并于1971年实施。美国于1983年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1994年国会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修订案,并于1999年2月22日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 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植物专利保护无性繁殖的新品种,但不包括块根、块茎植物;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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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植物品种 新品种 保护制度 审查制度 |
Test Institution of Plant New Varieties Protection in 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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