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补偿不等于承担环境污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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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亚军.损失补偿不等于承担环境污染责任[J].中国牧业通讯,2006(10):6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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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亚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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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污染致损民事责任包括4个构成要件:1.行为人污染环境。即存在行为人向人类环境排放废水等有害物质或者嗓声有害因素的实画。2.行为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行为人污染环境示违反上述规定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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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责任 环境污染 损失补偿 不等 污染环境 构成要件 有害因素 有害物质 排放废水 人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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