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何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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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璐.“私了”何时了[J].农机安全监理,2001(1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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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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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法律的尊严,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相当一批农机违法案件,本该由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来解决,却被当事人很随便“私了”了。据某市调查,该市各地区“私了”比例高达30%~50%,且有继续上升的势头。由于“私了”缺乏执法部门的主持和监督,达成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执行协议非常困难。“私了”引起的民事、刑事纠纷案频发,给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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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机安全监理 农机违法案件 私了现象 成因 危害 普法宣传 协调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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