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家庭林场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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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铭.兴办家庭林场刻不容缓[J].云南林业,19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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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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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林业厅 总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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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国营林场内部兴办职工家庭林场,意义重大,势在必行。它的意义就在于:这是继我国社会主义集体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重大战略措施,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又一新的发展,是国营林场内部生产关系的一次大调整,是管理体制上的一个带根本性的变革。兴办职工家庭林场,能够摆脱过去办场的老模式,使职工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具有较大的生产灵活性和经营自主权,从而改善经营管理,解放生产力,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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