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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农田禁止从事林果业”的新形势下苹果产业发展的思考及建议
作者姓名:李宇娟  李秀红  李丙智  胡艳艳  强晓敏  李永焘
作者单位:千阳县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千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千阳苹果试验站/宝鸡苹果研究院;千阳县果业发展中心
摘    要: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1月17日下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意见》指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这就可以看出,今后我国土地要优先保证粮食生产。《意见》还指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化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

关 键 词:永久基本农田  用途管制  优质耕地  耕地资源  农用地  比较效益  非粮化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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