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倍增 低价转出的土地可以收回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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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例]13年前,村民李某"揣着"拿手的木工技术到南方淘金。临走前他把自己的承包地转让给邻居梁某耕种管理,并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李某的承包地由梁某耕种,转包期15年,由李某按每亩50元的标准支付"托管费"。近几年,眼看着邻居在自己的土地上"种"出了大把的钞票,这让转包了土地的李某后悔不已。他向梁某说出自己收回承包地的想法后遭拒绝,情急之下,李某将梁某告上法庭,请求解除转包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近年来国家关于惠农政策的重大调整,是当时订立合同的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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