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灭病 任重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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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柏林,李荣体,杨红梅,高凯,彭少波,郭根旺.依法灭病 任重道远[J].中国动物检疫,1999(6):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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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柏林 李荣体 杨红梅 高凯 彭少波 郭根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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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三门峡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472000(胡柏林,李荣体,杨红梅,高凯),灵宝市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彭少波,郭根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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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给依法消灭动物疫病提供了法律保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实现依法灭病却任重而道远。去年我市的一起动物防疫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可说明这一点。1案由与经过l.l灵宝市农民张某于1998年5月20日,未经检疫从城关镇生猪交易市场购买仔猪7头,当时出售1头,其余6头于5月22日在函谷关镇生猪交易市场出售3头后,被兽医卫生监督员查获并鉴定为患有某一类动物疫病的病猪。病猪在当地镇人民政府和镇公安派出所的组织和协助下,由兽医卫生监督员监督下进行了扑杀和销毁处理。1.2就这样一个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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