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不允许林粮间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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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自治区退耕办公室.退耕还林不允许林粮间作[J].广西林业,200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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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自治区退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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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自治区退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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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来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的地方退耕还林存在林粮间作的现象,不明政策的同志甚至理解和支持这样的做法。这与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规定是截然不符的。退耕还林绝不允许林粮间作。《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林粮间作和破坏原有草植被的行为”。第六十二条还对违反规定进行林粮间作的行为制定了具体的量刑和处罚条款:“退耕还林者擅自复耕,或者林粮间作、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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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退耕还林 林粮间作 《退耕还林条例》 生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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