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国内能生产的新型大马力农机进口不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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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月18日,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新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规定》。在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方面,对国内已能生产的180马力以下履带式拖拉机,6行以下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4行以下马铃薯联合收获机,354马力以下自走式青贮饲料收获机,4行以下马铃薯种植机,19行以下大型小麦免耕播种机,6行以下水稻覆土直播机,6行以下采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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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马力 财政部 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 海关总署 进口 生产 马铃薯联合收获机 重大技术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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