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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对木材非法采伐的法规及制度
引用本文:陈绍志,李剑泉,徐斌.中国应对木材非法采伐的法规及制度[J].国外林产工业文摘,2013(2):2-3.
作者姓名:陈绍志  李剑泉  徐斌
作者单位: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
摘    要:近年来,木材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作为林产品消费主要市场,美国于2008年颁布《雷斯法修正案》,禁止非法来源于美国或其它国家的林产品贸易;欧盟于2010年10月颁布《欧盟木材法案》,要求贸易商开展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尽职调查,从而使非法木材投放市场的风险降到最低。澳大利亚于2011年出台了木材非法采伐禁令。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林产品生产和消费国,受到国际社会的误会和指责。美国和欧盟是我国林产品出口重要市场,占林产品出口总额的40%左右。欧美及澳大利亚出台的法规将对我国林产品国际贸易产生重大影响。为了在国际谈判中更好地保护发展中国家和我国的利益,应对国际上针对中国利用非法木材的诉讼,实施全球林业战略,提高我国在世界林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国家林业局资助下,国家林业局林产品国际贸易研究中心组织开展了《应对木材非法采伐策略研究》项目。本栏目将对该研究部分成果作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关 键 词:发展中国家  非法采伐  木材  法规  林产品贸易  国家林业局  国际社会  产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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