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犬搜出爆炸犯罪物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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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志刚.警犬搜出爆炸犯罪物证[J].中国工作犬业,2007(2):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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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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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公安厅警犬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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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月4日上午6时许,长春市民高某在自家院内发现一个女式皮包。高某打开包查看,在包内又发现了一个用毛巾包裹的包,打开时发生爆炸,高某右手三根手指被炸断,左腿被炸伤。稍后,在高某的小姑子赵某家院内也发现一个黄色女式皮包,因怀疑有炸弹,没有触动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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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爆炸 物证 犯罪 警犬 皮包 女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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