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将试制的3批细小病毒病、猪伪狂犬病二联灭活疫苗(批号201601、201602和201603),置于2~8℃冰箱内保存,间隔3、6、9、12和15个月后,分别取出进行疫苗的性状和效力检验,以确定疫苗的稳定性和保存期。结果,疫苗经保存15个月后,物理性状符合现行《中国兽药典》标准;疫苗接种豚鼠进行猪细小病毒部分的效力检验,HI抗体效价均≥1:64,对照鼠HI效价≤1:8;疫苗接种猪伪狂犬病毒中和抗体阴性健康猪进行猪伪狂犬病毒部分效力检验,血清中和指数均≥316,表明接种猪能产生对猪伪狂犬病毒坚强免疫力。试验结果表明,疫苗于2~8℃保存15个月的过程中,稳定性良好,物理性状无变化,免疫效力未降低,保存期达到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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