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江苏垦区林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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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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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农垦集团公司农业处 邮编:2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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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过去,我省农场每年在植树造林上也投入了不少的人力物力,但林业面貌仍发展不快,可谓“年年种树,年年不活”,“种树难,管护更难”,“春天忙,秋天黄,冬天进炉膛,来年从头忙”,以致于有些干部认为林业生产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效益。部分农场对植树造林重视不够,管理不力,每年成片造林面积一直徘徊在400hm2左右。省农垦集团公司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识到只有使林业产生经济效益,才能真正使林业发展起来,才能产生较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做到这三大效益的统一,我们就必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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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垦区 林业 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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