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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场防疫合格可经营活禽
引用本文:赵升.北京:市场防疫合格可经营活禽[J].中国禽业导刊,2006,23(13):44-44.
作者姓名:赵升
摘    要:近日,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出台政策,有关部门将对拟从事活禽经营的场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即可经营活禽。北京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核发活禽的定点屠宰证,获得资质的场所即可经营活禽。此次出台的政策还包括:外埠活禽必须取得检疫合格证,并经市政府指定的27个检疫通道(指定路口)进入本市。用于屠宰的活禽必须直接进入活禽定点屠宰企业,用于饲养的种禽、雏禽必须直接进入符合防疫条件的养殖场所。

关 键 词:《动物防疫合格证》  动物防疫条件  北京市  活禽  经营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市场  重大动物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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