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利用新疆喀什地区2003年和2011年地下水质量与污染调查评价工作所取得的地下水水质数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采用同一水井2011年和2003年化学组分浓度对比法进行地下水污染评价。地下水质量评价结果显示,2011年喀什地区可以直接饮用(Ⅰ~Ⅲ类水)或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Ⅳ类水)的地下水水井占调查总井数(22眼)的40.9%,不能直接饮用的地下水资源(Ⅴ类水)占59.1%;影响地下水质量的天然化学组分主要为总溶解固体(TDS)、总硬度、SO2-4、Cl-、高锰酸盐指数等。地下水污染评价结果表明,地下水质量等级变差的水井占调查总井数(11眼)的45.5%,质量等级不变的占36.3%,质量等级变好的占18.2%。从研究区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等方面简析了喀什地区地下水质量恶化的原因,并提出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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