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四个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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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荣成.一起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四个疑问[J].农电管理,2005(2):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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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荣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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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望江县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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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元月20日,某村民组在没有通知电管站的情况下,自发组织村民拆除农网改造中的老线路,事发前,电管站工作人员一再告知,10千伏线路有电,不能靠近10千伏线路和上配电房,但村民余某不听劝阻,在拆旧变压器下火线时不幸被10千伏高压电击伤。因调解未果,余某2002年4月2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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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身损害赔偿案 告知 村民组 法院 民事诉讼 调解 工作人员 变压器 线路 触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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