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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地区重奖新闻稿
作者姓名:农大忠
摘    要:为了鼓励职工积极向新闻单位写稿投稿,广泛宣传林业行业的新人新事新成就,加大林业宣传力度,南宁地区林业局最近作出规定:从1995年12月1日起,对本局职工投寄新闻单位被采用的稿件的稿酬实行加倍奖励。具体内容是: 1.奖励对象:奖励本局职工采写、拍摄并被新闻单位采用的直接宣传报道本地区林业工作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报道和图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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