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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爆炸后的思考
作者姓名:陈久平
作者单位:033500 岚县农业局 
摘    要:5月的一天,岚县一农民高某和李某约好,在李家中购取由河北廊坊啤酒厂生产的啤酒6瓶.高某在取啤酒时,一瓶啤酒突然爆炸,将高某右眼炸伤.经鉴定,高某右眼损伤,已构成八级伤残.

关 键 词:廊坊啤酒厂 被告 原告 伤残 连带责任 《民事诉讼法》 啤酒瓶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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