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关于2009年化肥关税配额的公告 |
| |
摘 要: | 10月10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2009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的公告。公告称凡符合条件的化肥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申请期为2008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2009年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为:尿素、磷酸二铵和复合肥。可分配的化肥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
|
关 键 词: | 化肥品种 配额管理 商务部 关税 公告 分配原则 磷酸二铵 管理机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