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森林法》对原森林法作了哪些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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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设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大体上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种性质。生态公益林为公众提供生态效益,不能像商品林那样提供木材,需要外部提供资金来进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个道理很简单,但能够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是我国对于森林认识的一大飞跃。修改后的森林法加大了对天然林的保护力度,明确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所有天然林都可以划到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内加以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是禁止采伐的。这就为天然林保护提供了法律上的可靠保障。二是加强了对征占用林地的特别管理。这是新森林法的重要内容。1984年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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