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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正1.湖南读者(手机号:183××××7056)问:我公司一技术员突然提出离职,而后未办手续就不上班了。因该技术员掌握核心技术,我公司的一个生产项目被迫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约20万元。经调查,该技术员离开我公司两天后就到另一家和我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了。我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请问有法律依据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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