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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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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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黄某、李某是重庆市忠县乌杨镇的一对夫妻,夫妻俩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购进烟花爆竹到本地售卖,触犯了刑法。最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2012年8月,黄某在与他人聊天过程中了解到,从梁平县购进烟花爆竹到忠县出售利润很高,便回家同妻子李某商量经营烟花爆竹生意。在征得妻子李某同意后,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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