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毁林罪犯保小窝被判死缓刑 |
| |
引用本文: | 云林.纵火毁林罪犯保小窝被判死缓刑[J].云南林业,1993(1). |
| |
作者姓名: | 云林 |
| |
摘 要: | 去年10日底,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纵火毁坏森林的罪犯保小窝作出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保小窝,男,24岁,捕前系陆良县芳华镇农民。1989年上半年,保小窝因多次偷砍曲靖市海察林场的林木,被护林员抓获并罚款。为此,保小窝怀恨在心,伺机放火烧毁林木,以图报复。从1990年12月31日至1991年3月10日的3个多月里,他先后窜到海寨林场的老鸹山、水井山、小老鸹山、轿子山、沙石坡、李子凹等国有林场及陆良芳华镇小寨的集体林中,先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