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森林刑事案件退补中所存在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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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清水,郑雪华.对森林刑事案件退补中所存在问题的思考[J].中等林业教育,2011(5):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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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清水 郑雪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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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清流森林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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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森林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具有弥补森林刑侦部门在侦查过程中所存在的事实、证据等方面缺陷的作用,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对侦查活动的补充和延续,同时对侦查部门的工作的遗漏和疏忽具有、弥补和监督作用。森林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虽然与整个案件相比具有零碎、细小的特点,但为了获得必要、充分的证据,对正确处理案件,退回补查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森林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刑事诉讼工作,所以有必要进行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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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案件 森林 侦查工作 监督作用 面缺陷 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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