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尽快建立遗传工程改造的有害生物进口及其使用的检疫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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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水芳,张成良.我国应尽快建立遗传工程改造的有害生物进口及其使用的检疫法规[J].植物检疫,1993,7(4):265-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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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水芳 张成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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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农业部植物检疫实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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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建立有关法规的重要性遗传工程自本世纪70年代出现以来,发展非常迅速,特别是最近10年,遗传工程技术已不再单纯应用于科学研究,并已直接为人类服务,如将人体干扰素范围转移到细菌中,细菌发酵就能大量生产干扰素;用遗传工程方法改造脓杆菌,使其失去产生肿癌能力,用于植物根癌病害的防治等。但由于遗传工程研究手段的限制以及生物体遗传背景的分子生物学基础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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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害生物 检疫法规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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