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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触电死亡谁应赔偿
作者姓名:周恩奇  曲凡平
摘    要:1997年3月15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纠纷案,法院责成有关责任者赔偿受害人杨金芝经济损失29179.5元.去年6月26日夜间,狂风刮断了桐柏县城关镇东环村大王庄村民组许某的一颗杨树,杨树枝砸断了附近的一条电线,致使电线落地.27日早晨,城关镇居民杨金芝去菜地收菜,途经此地时,被电线绊倒,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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