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电硕鼠露原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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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存根,陈和江.窃电硕鼠露原形[J].农电管理,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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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存根 陈和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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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海安县供电局!226600(李存根),苏省海安县供电局!226600(陈和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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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严正的审判1999年3月26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吴志华盗窃电能一案。海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志华,于1998年1月至11月担任海安县海安镇二里村村电工期间,利用工作之便,采取拆卸配电箱铅封,将与电能表连接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K1、K2接线反接,致使6只电能表倒转,共窃取电能41098千瓦时,价值人民币16007.67元,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吴志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律师当庭为其辩护。经休庭合议后,审判长庄重宣读了合议意见:被告吴志华以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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