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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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机械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业机械经营者、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销售。使用、维修和农业机械科研、鉴定、推广以及有关的管理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农用运输和农田基本建设的动力机械及其设备。前款所指农用运输机械及其设备,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指的机动车(不含在公路以外作业的拖拉机)以外的农业运输机械及其设备。第三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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