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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管理规定》9月1日起实施
摘    要:从今年9月1日起,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届时,在食品包装上大力介绍其药用功能的均属于违规行为,生产企业逾期不改的,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关 键 词:食品包装  标识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违规行为  药用功能  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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