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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社会与经济法精神
引用本文:李小侠.论和谐社会与经济法精神[J].甘肃农业,2006(7):6-7.
作者姓名:李小侠
作者单位: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河南信阳,464000
摘    要:经济法的本质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由此引申出经济法以人为本、平衡协调、社会责任本位等本质精神,这些精神蕴涵着和谐社会的理念,决定了经济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部门,将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全程跟随。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经济法精神  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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