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行政违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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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海生,刘司法.农机行政违法(中)[J].中国农机监理,2004(8):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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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海生 刘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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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农机行政违法的分类。(一)农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农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这是以农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为标准来划分的。农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农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在内容和形式上是有区别的。农机行政主体违反农机行政法律规范,称为违法行政。违法行政可分为农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农机执法人员违法行政和被授权组织的违法行政。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表现为必须作为而不作为的违法、不得作为(禁止性法律规定)而作为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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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机行政违法 农机行政主体 农机行政管理相对人 农机监理 农业机械化 农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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