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五种输泰水果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于2005年9月15日发出通知,明确输往泰国的苹果、梨、柑橘、葡萄、枣等5种水果执行《中国水果输泰检验检疫条件议定书》的有关问题:一、自2005年9月30日起(到达泰国时间),输往泰国的上述5种水果应符合议定书要求。二、2005年注册登记果园和包装厂名单(共535个果园,115家包装厂)已经发布给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口企业可向各局确认,或登录中检协动植物工作委员会网站查询。对于来自非注册果园和包装厂的5种水果,检验检疫部门一律不接受报检,不准许出口。三、输泰5种水果的包装箱上须按照议定书要求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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